Saturday, 5 January 2013

配股須知

今期續談三種與配股有關財技

配股最鮮為人知的財技效果是讓大股東減持權益。據《證券及期貨條例》權益披露規定,凡持上市公司5%股權人士,當股權出現變動以致跨越某個整數百分比如7.1%或6.9%,須作披露。如一家公司已發行1,000股,大股東佔600股(六成),小股東佔400股(四成)。當公司配股發行200股,該公司已發行股本增20%至1,200股,而大股東雖仍持600股,沒有減少1股,但持股比例上則由六成速降至五成。
市場厭惡大股東或公司管理層任何減持上市公司股份舉動,每當出現大股東於場內售股消息,多數引起一輪揣測,為股價前景蒙上陰影。配股不失為一個解決方法,既能減持股份,也不驚動市場。
上市公司藉配股集資發展所需可理解,投資者樂觀憧憬未來業績時,須細閱配股通告「股權架構變動」,留意配股前後大股東持股變化。所謂明修棧道,暗渡陳倉,棧道要防,陳倉也不可大意失守。
第二點與配股承配人有關。供股向現有股東優先發行股份。供股權讓每位股東按本身持股比例認購新股,維持本身於上市公司持股比例。相比供股集資,配股時公司與負責配股證券行,可向特定人士發行新股,其他現有股東持股比例難免被攤薄,這是配股引人詬病的地方。
於股權爭奪戰時,公司存在兩名敵對股東,若第二大股東不斷增持股份,意圖爭奪上市公司控制權,這時難保大股東不會透過配股攤薄敵對股東權益及投票權。
09年,國浩(053)密密增持東亞銀行(023)股份逾8%,引發「狙擊」疑雲。東亞突以定向形式向兩名策略股東西班牙Caixabank及日本三井住友銀行配股,兩者合計持股由11.72%躍升至19.04%,旋即大幅拋離國浩持股數量,對東亞控制權更形鞏固,國浩要奪取東亞將更加困難。
最後一點與「一般性授權」有關。每年股東大會決議案給予董事一般性授權發行股份,數目不多於已發行股本20%。如超出限額,公司可召開特別股東大會更新有關授權上限,或向股東尋求批准,按持別授權配售新股。
佳訊控股(030)於去年初與配售代理訂立協議,按「特別授權」以0.25元配售4億股,籌1億元,該公司當時已發行股份僅6.4億股,配售股份佔已發行股本逾六成。去年3月初股東特別大會正式通過特別授權議案,配售事項於6月尾完成。翻查資料,同期該公司找了另一間證券行於4月及6月共兩次配股,發行逾1.2億股,幾乎用盡一般性授權20%限額。可惜該公司完成配股後卻戲劇性宣布延期刊發業績,停牌至今逾半年,不知何時才能復牌。